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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深深相信
每個人表現於外的行為 都反應著内心或潛意識
而也像條條大路通羅馬那樣
我們看到的同一個行為結果
基於人人個性不同也會出於不同的動機

所以 ... 不知道是可喜還是可悲...
原本我會認同或喜歡的一個人形於外的特質
有時候會在深入了解這個人言行透露的動機以後
開始質疑 嚴重一點會覺得噁心

同樣的我也相信
每個人的行為 或多或少都有表演成份
就像寫部落格 也是一種表演
在明知會被看見的地方 塑造出希望別人怎麼解讀自己的樣子
想被人看見率直的一面 所以說話不假修飾 是你
想被人看見文藝的一面 所以咬文嚼字 引經據典 是你
想要發洩 告訴別人自己的痛苦 所以灰暗陰沉 也是你
想被人看不懂 所以亂寫只寫自己懂或自己也不懂的東西 還不就是一個你
這些片段 其實都在滿足自己的表演慾

放在日常生活中
表演會變得更有互動更自然更不像表演
所以便回歸到了動機這件事

很久很久以前 看電視不小心看到第一張的陳綺貞說的某句話
"你拍手 是因為 你自己想拍手 還是周圍的人都在拍手"
這樣的概念 大概是我看待人一直以來都很介意的事情吧
但是卻更加龜毛苛刻
"你感動是因為你真的感動 還是你覺得你應該感動"
真的感動 和有或無意識的表演感動 對我來說不同
類似這樣的事情 其實很難去分辨 或者根本沒必要分辨
卻是我心中的地雷


個人還再三的相信
每個人總會希望成為自己喜歡的某個樣子或某個典範
所以言行舉止間 會慢慢的往那個方向前進
那其實很好 好過頭的卻變得不好
因為打從心底認同去追尋 是很棒的一件事
為了獲得別人認同而去追尋 也算是一件很有勇氣很努力的事情
若進一步為了符合某個形象光環 像抱著神主牌位不放似的愛慕虛榮
忽略甚至否定自己內心的其他聲音或真正的想法 那真的很無聊又白癡
被發現的那刻起 追尋這個光環的每個行為 在別人眼裡看來都像表演
博君一笑或者一嗤

就像立志當乞丐 所以就算撿到1000元 還是要去翻垃圾桶一樣
就像自詡文藝青年 所以對於認知中文青不該做的事情 端著架子不承認想做一樣
就像喜歡LV予人的尊貴感 所以非LV產品不用 深怕別人不知道你多尊貴一樣
如此的為表演而表演 為自己刺的刺青而表演

我們的人生大部分都在表演
除了表演 還有什麼
是脫掉表演外套的本質軀體和意義腦袋
還是為了虛張自己聲勢的刺青?

刺青可以是一輩子的
是你讓他存在 而不是你為他存在
必要時當然也可以雷射 或者...多刺隻米老鼠吧


但願你不是為了表演那種人
應該不是
因為我知道你是我的朋友



ps. 好啦 開頭的娜美 我知道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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